四川农房调查验收细则?
《四川省农房调查验收细则》是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的细则。该细则共有6章,包括总则、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竣工资料归档、罚则和附则。其中,总则对农房调查验收的管辖范围和原则进行了规定,竣工验收条件规定了房屋竣工验收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标准,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则规定了房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具体内容,竣工资料归档规定了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要求,罚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附则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
该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房竣工验收及监督管理。对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农房,建房户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该细则规定,农房建设应当选择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同时规定,农村建筑工匠个人不能承揽三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房建设。
该细则对农村住房的建设方设置了相应的条件,要求农房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行洪泄洪通道。同时规定,对于3层及以上的农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农房和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房,不得使用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抗震设防标准。
综上所述,该细则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的调查验收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旨在保证农村住房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川省农房翻建规定?
四川省农村房屋翻建的规定如下:
农村房屋翻建需要经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农村房屋翻建需要提供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
农村房屋翻建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材资料来证明。
农村房屋翻建需要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如有多套房屋或非法宅地的情况,将收回并重新分配。
根据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农房翻建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首先,需要获得相关的建设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确保合法性。
其次,翻建的房屋结构、面积和用途等方面需符合相关规定,且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同时,需要遵循相关的建筑安全、环保和消防等要求,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最后,翻建过程中需遵循相关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机构的指导,确保规范性和合规性。
成都市三圈层房屋限售吗?
限售。
成都市三圈层是指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
在成都不管买二手房还是新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成都户籍两年及以上。二是成都社保连续缴纳两年及以上。三是成都户籍加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对落户时间没要求)。
成都落户所需哪些条件?
成都入户口条件
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现已调整为9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3、参与成都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成都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成都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