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等 泰康在线被罚11万元 nihdff V管理员 /05-11 /26 阅读 0511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31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对合作渠道产品销售页面进行审核和自查、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一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fsfnw.com/post/46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