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3月1日起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得面签,有什么影响?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此次平***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最近一段时间,一则消息在大家的朋友圈流传,成都3月1日起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得面签。
这个消息是否是真的呢?从四川省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此前部分部门存在买分卖分的行为,为了进一步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同时进一步的做到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前日,公安部交管局按照规划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统一进行了升级,同时规定,从下个月一号开始,交管局将正式调整便民渠道,规范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在内的相关流程。从下个月开始,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按照新的规定,市民朋友需提前至当地的各分局以及当地的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的绑定措施,当显示绑定成功后,市民朋友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那按照新的规定,是不是车主本人可以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当然这种情况不可能。(欢迎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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