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续租通知?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用工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查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市公管中心可以向人民***提***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到期续签所需资料
1.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
(1)《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成都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可以提前多久办理?
租赁证到期的承租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当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续租手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资料,租赁部门审核通过后,持有效证件继续办理承租
成都某个饭店的租约到期,但是不续租也不搬,对于这样的老赖你想说什么?
你可以花一点钱委托律师直接去解决,自己该干嘛就干嘛去,不要浪费自己的时间。这种人不要和他谈,更不要妥协自以为是,就应该用法律手段,好好教训他,让他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的。做人做事都是一样的,人以群分物以类聚。
老赖无处不在啊,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厚脸皮的人,自以为有那么多理所应当的事情吗?对于这些人,真的直接让法律来解决,千万别和他***了,没用,还得气的自己。
在成都武侯区林荫街有一家老赖饭店,该饭店使用的这个房间是租杨某租用地震局的,租期为一年,但是一年时间到了之后,杨某没有续租,没有缴租金,但是他也不愿意搬走。这就让人特别头痛了。在多次调节和劝说都还是没有结果,杨某照样不愿意搬走,不愿意返还房屋。
无奈,地震局只有将杨某告上法庭,但是在***宣判之后,又经过多次的沟通调节,还是无果,杨某一直不搬,借口就是说与地震局之间还有30万的债务没有理清,但是又拿不出实质的证据。
后来***直接***取了强制性执法,前两天执行法官带领着法警、公证处和资产评估公司以及搬家公司去到了该饭店,当时饭店里面还有很多客人正在就餐,但是这个时候就不会考虑到他饭店的利益了,执法组分成***警戒、现场实施、财产登记和运输以及安置接收等小组进行强制腾房,在两个小时的战斗之后,整家饭店属于杨某的东西都被搬上了搬家公司的几辆大货车上,房屋则查封留给房东。同时***还要求杨某按照租赁期间租金标准支付房屋使用费、水电费等。
我想说法律的武器可以帮助你,这个社会也是有基本的秩序存在。你可以给他发送已解除合同的通知,责令他尽快清空搬走。要保存通知的邮单或者是信息单,如果他还不搬走你就掌握了书面的证据。如果在租赁合同当中写明的有到期不搬走的违约条款也可以适用。
中间有人吃了转让费三十万,没有开票,成都有专门吃这个钱的,我有朋友遇到同样的事,只不过是租银行的铺面,中间人收空铺转让费二十万,跟银行签了一年合同,转让时说的是租房合同一年一签,结果一年后银行不签租房合同,强行收回铺面,中间人收的二十万不退,屁儿黑哦。
俗话说的好,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不管怎么样,再穷也不能没有骨气,没有脾气,但是这种骨气,这脾气是表现在宁死不屈,坚贞不屈上面的,而不是表现在恬不知耻,不知好歹,赖皮上面的,前不久,在成都,有一个饭店的租约已经到期了,但是却不续租也不搬,就一直赖着死活不搬走,这房东也是很无奈,对于这种死不要脸的行为,房东也没用办法,只能说忍着,因为劝也劝过了,其他方式也试过了,但是这个老赖就是死活不走,油盐不进,而且这个老赖也是老大不小的人了,真的是脸皮比城墙都厚,恬不知耻,社会的败类,蛀虫,对于这样的老赖,我想说,大家要是碰上了这种老赖,千万不要客气,断水断电,看这个老赖的饭店还能怎么开,逼着他没有办法,只能续租或者搬走,其实便是通过民警来解决这种老赖,他不走,总有人能让他走,反正千万不能对他客气。
做人做事,要有最起码的底线,如果白纸黑字的合同都不去遵守,就没必要再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交给律师去吧。***,按照合同走。该腾房腾房,该赔偿赔偿。不要拿你自己的难处来让我给你买单,你不是我的爹妈也不是我的儿女没有义务。执行不了还有强制程序。还执行不了的还可以拉这些不讲诚信的人去坐牢